商标
  • 谈撤销复审行政案件中对于具体使用商品的认识

    商标撤销行政案件中,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其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是使诉争商标被维持注册的关键,但是,除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有效证据链的建立之外,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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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8 / 2023

  • 注意!!!购买商标有风险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你会不会有这样的感受,想好了一个商标名称一查询就无法注册商标;或是项目已开展但商标却无法注册。怎么办?或者重新起名、查询、注册;或者直接购买转让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可是一旦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会“标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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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7 / 2023

  • 显著性因素在商标近似审查判断中的考量—商标权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商标近似的判断,并不是一件凭直觉判断的事情,在行政及司法审查实践中,有其特定的判断规则和方法,考虑因素众多且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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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3 / 2023

  • 共存协议之如何排除混淆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不断增加,签订共存协议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对共存同意书的审查却越来越严格,针对共存协议的性质,学术界存在争议:有了共存协议,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就被认为不构成近似,还是认定为构成近似但是不导致混淆,还是认为构成混淆但是由于当事人认为可以共存从而属于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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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2 / 2023

  • 浅谈:国外企业如何高效收集商标知名度证据

    在商标案件中,如何快捷、充分收集商标知名度证据,进而争取到更有利的审理或裁判结果是商标每个权利人最关注的话题。一份清逻辑晰的证据收集列表,既能节省权利人搜集证据的时间,还能达到收集有效证据的目的,对于形成证据链是至关重要的,但证据收集往往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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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1 / 2023

  • 案例分享丨“酒仙网”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旨在更好地维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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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20 / 2023

  • “爱芯芯驰”与“芯驰科技”构成近似商标吗

    北京一家公司注册了“爱芯芯驰”商标,在第9类商品上初审公告,在公告期内被南京一家公司以与其名下“芯驰科技”构成近似商标为由提出异议。国知局审理后认为,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显著部分文字“芯驰”,且未形成明显有区别的含义,易使消费者将其标示的商品与异议人相联系,认为二者出自同一主体或主体之间有特定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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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6 / 2023

  • 共存协议在不予注册复审案件中的适用

    在商标代理案件中,共存协议多用于驳回复审案件。当申请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证在先近似商标驳回,作为清除在先引证障碍的途径之一,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通过协商达成共存,寻求获得申请商标注册的机会。而共存协议不仅适用于驳回复审案件,也可以适用于不予注册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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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5 / 2023

  • 案例分析丨从“VIPKID”无效宣告案看商品分类表的突破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判断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无效宣告案件中,在认定争议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时,需综合考虑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以及争议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以及前述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以是否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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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4 / 2023

  • 案例分享丨以著作权为在先权利,成功异议在后申请商标

    近日,由我所代理的第46683875号“图形”商标异议,被异议商标被商标局裁定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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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6 / 2023

谈撤销复审行政案件中对于具体使用商品的认识

商标撤销行政案件中,提交有效的使用证据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在其核定使用商品上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是使诉争商标被维持注册的关键,但是,除了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有效证据链的建立之外,还有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注意!!!购买商标有风险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你会不会有这样的感受,想好了一个商标名称一查询就无法注册商标;或是项目已开展但商标却无法注册。怎么办?或者重新起名、查询、注册;或者直接购买转让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可是一旦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会“标财两空”

显著性因素在商标近似审查判断中的考量—商标权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商标近似的判断,并不是一件凭直觉判断的事情,在行政及司法审查实践中,有其特定的判断规则和方法,考虑因素众多且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

共存协议之如何排除混淆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的不断增加,签订共存协议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对共存同意书的审查却越来越严格,针对共存协议的性质,学术界存在争议:有了共存协议,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就被认为不构成近似,还是认定为构成近似但是不导致混淆,还是认为构成混淆但是由于当事人认为可以共存从而属于例外情形

浅谈:国外企业如何高效收集商标知名度证据

在商标案件中,如何快捷、充分收集商标知名度证据,进而争取到更有利的审理或裁判结果是商标每个权利人最关注的话题。一份清逻辑晰的证据收集列表,既能节省权利人搜集证据的时间,还能达到收集有效证据的目的,对于形成证据链是至关重要的,但证据收集往往存在问题...

案例分享丨“酒仙网”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旨在更好地维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爱芯芯驰”与“芯驰科技”构成近似商标吗

北京一家公司注册了“爱芯芯驰”商标,在第9类商品上初审公告,在公告期内被南京一家公司以与其名下“芯驰科技”构成近似商标为由提出异议。国知局审理后认为,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引证商标显著部分文字“芯驰”,且未形成明显有区别的含义,易使消费者将其标示的商品与异议人相联系,认为二者出自同一主体或主体之间有特定关联

共存协议在不予注册复审案件中的适用

在商标代理案件中,共存协议多用于驳回复审案件。当申请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引证在先近似商标驳回,作为清除在先引证障碍的途径之一,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通过协商达成共存,寻求获得申请商标注册的机会。而共存协议不仅适用于驳回复审案件,也可以适用于不予注册复审案件

案例分析丨从“VIPKID”无效宣告案看商品分类表的突破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是判断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无效宣告案件中,在认定争议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时,需综合考虑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以及争议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等因素,以及前述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以是否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为标准

案例分享丨以著作权为在先权利,成功异议在后申请商标

近日,由我所代理的第46683875号“图形”商标异议,被异议商标被商标局裁定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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