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管理的五大“雷区”及应对策略
在商标管理的世界里,企业常常会因为一些疏忽而陷入困境,导致商标无效甚至品牌受损。正理知识产权作为商标代理公司,我们见过太多因商标管理不善而导致商标无效的案例,小编今天就从五个常见问题出发,结合商标法规定,给企业朋友们提个醒。
服务优势
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 47044156 号 “陈体全李升佐” 商标无效宣告请求作出裁定,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陈李济”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从而予以无效宣告。
在商标管理的世界里,企业常常会因为一些疏忽而陷入困境,导致商标无效甚至品牌受损。正理知识产权作为商标代理公司,我们见过太多因商标管理不善而导致商标无效的案例,小编今天就从五个常见问题出发,结合商标法规定,给企业朋友们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