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在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针对第3类第51759981号“美多面BEAUTIFULMULTIFACET”商标提起的无效宣告案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该商标与申请人的“美多丝”商标构成近似,且其权利人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不具备正当性。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这是正理知识产权袁雪团队代理拉芳家化取得的又一胜诉案例。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美多面”商标与“美多丝”商标的近似性进行了细致比对,认为两者在文字构成和呼叫上存在显著相似性,“美多面”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并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对争议商标权利人的注册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被申请人在短时间内申请注册了大量与他人商标相近的商标,并在商标转让平台上公开售卖。这一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生产经营的范围,且未对其注册商标的意图和设计来源作出合理解释。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更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严重背离,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美多面”商标无效宣告案作为一起打击恶意注册的典型案例。它不仅彰显了法律对商标权益的坚定保护,也为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各市场主体应更加注重自身品牌的独特性和显著性,以诚信为本,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正理评析】
在本案的代理过程中,正理承办团队秉持专业严谨的态度,全面检索了诉争商标权利人的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同时,注重收集各类证据材料,以证明其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尤其是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商标进行了细致的查询,确认是否存在其他抄袭或摹仿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一贯抄袭他人商标的恶意。此外,他们还检索了被申请人名下商标遭受他人异议或无效宣告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已生效的异议或无效宣告案件裁定。这些工作对于认定诉争商标权利人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起到了关键作用。另一方面,承办团队通过网络搜索,了解了被申请人的商标使用情况,以判断其是否存在故意混淆的行为,或是否存在商标出售的情况,以及是否具有真实的使用意图。通过对被申请人的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了其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不正当性。这些工作有力提高案件的成功率,从而使诉争商标最终宣告无效。
“美多面”商标无效宣告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避免使用不正当手段摹仿或抄袭他人商标。市场主体应致力于创造独特的品牌标识,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那些企图通过摹仿或抄袭他人商标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国家相关机构将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