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申请需谨慎
2019-05-28 商标 刘爽

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连年升高,如何设计出一个不与在先商标相近的商标变得越来越困难,能设计出一个独有的图形作为商标注册成功显得更为艰难。但是在实务中,即使事先进行查询,审查意见中也会出现我们认为并近似度并不高的两个图形商标被判定为近似的情况。

        例如:


 与             与 

        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图形商标近似与否的评判标准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强。
        首先,在对图形商标进行前期近似排查时需要先把整个图形分解为图形要素,然后再根据各个图形要素进行查询。其间,对于一个图形商标究竟应当划分为何种图形要素、以及两个图形商标之间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主要依赖于检索人员的主观认识。因此图形商标查询结果并不是十分准确的,往往只能起到一个参考作用,所以提前查询虽然可以降低由于图形相同或者近似被驳回的可能性,但是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可能性。
        其次,在提交注册申请后的正式审查时,由于各人对图形的感官差异性,审查员在划分图形要素、筛查近似商标时很容易出现与前期查询人员不同的判断结果。
因此就目前图形商标的申请,我们有如下建议:
        1、 首先应避免《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关于对易产生误认和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商标的规定:
      (一)易产生误认的情形:
      (1)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品质、功能、用途、原料、内容、重量、价格、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2)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的
      (二)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形:
       (1)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2)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的。
       (3)商标含有我国国家名称,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其他消极、负面影响的。
       (4)与我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5)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名称相同的。
       (6)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2、申请人图形商标设计时需要强调独创性,提交前建议进行图形查询,以避免存在相同或高度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当然,如前所述,既使事先进行了查询,驳回率也比较高。
        3、对于重要的图形商标也可以直接提交注册申请,不做图形查询,如被驳回可以根据驳回引证商标情况进行分析,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4、如果商标为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建议分别单独注册,以避免因图形商标与在先权利商标近似而驳回商标整体。将商标分别单独注册,可以提高文字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业务领域:
商标注册申请、查询、变更、转让、续展、许可备案、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策划
此案件代理人
刘爽 执业律师 联系电话:010-683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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